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2025年第四批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及相關標準外文版計劃的通知(國標委發〔2025〕23號)。由全國智能建筑及居住區數字化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426)(以下簡稱“全國智標委”)提交的三項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國家標準項目正式獲批立項。
序號 | 計劃號 | 項目名稱 | 標準性質 | 制修訂 |
214 | 20251089-T-333 |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 第1部分:術語和符號 | GB/T | 制定 |
210 | 20251085-T-333 |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 第7部分:數據要求 | GB/T | 制定 |
217 | 20251092-T-333 |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 第6部分:監測部件和事件 | GB/T | 制定 |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 第1部分:術語和符號》擬規定平臺的基礎通用、運行監測、指揮協調、公眾服務、綜合評價術語和運行監測、指揮協調、公眾服務、綜合評價符號等內容,旨在規范和定義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的術語和符號,為各地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提供標準和通用化的語義結構、規范化的圖形符號表達,為各標準間的銜接和各專業領域的統一奠定基礎。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 第6部分:監測部件和事件》擬規定監測部件和事件的分類、代碼及數據要求,以及監測部件和事件類型擴展規則等內容,旨在規范城市運行監測過程中需要實時監測的對象和需要及時處理并消除隱患的事件,科學指導各地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建設。
《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 第7部分:數據要求》擬規定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數據的總體要求,國家平臺、省級平臺和市級平臺數據的內容和數據項等,旨在明確國家、省、市三級城市運管服平臺各類數據資源的數據標識項、數據架構、內容標準、數據分級和數據定義等內容,使各地能夠通過建設城市運管服平臺更好地匯聚和應用城市運行管理服務相關數據資源,為指導各地按照標準要求加快現有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向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升級提供基本遵循。
為加快建設宜居、韌性、智慧城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推進國家政務信息化規劃》《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等有關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組織編制印發了《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指導推動《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系列標準制定工作,上述三項國家標準是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標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后續,全國智標委將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領導下,聚焦政策指導和行業發展需求,協同有關單位開展好三項國家標準的起草工作,加快推進標準征求意見和審查報批,助力推動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創新,提升城市運行效率和風險防控水平,提高城市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促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